这位网友,您好:
经核对,该网络舆情数据有偏差:陵江中道6299号龙山湖苑B区B6号楼换手次数仅为1次,而B区B16号楼换手次数为34次。坐落于陵江中道6299号龙山湖苑B区B16号楼,系铜陵市地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,于2016年10月19日取得预售许可,预售许可证编号20160094,预售面积6025.18平方米。
我委市场处在审核铜陵市地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网上提交的待备案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时发现,该公司在合同附件四中自行增加第十七条规定:“要求购房人解除合同时必须赔付总房款30%的违约补偿金”。此条款明显有违公平原则,侵害购房人权益,对此,我委市场处将该公司已提交的23份合同予以删除,并要求其重新签订合同、自行删除未提交的11份合同。
根据《铜陵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六条规定:“网上签约后,网上标识自动转为‘签约’。已签约房源10个工作日内未备案的,网上标识自动转为‘可售’,记录该套商品房一次换手;如双方当事人解除合同,可以通过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撤销合同,恢复‘可售’标识,同时记录该套商品房一次换手。换手率较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予以不良记录和公示。”因此,龙山湖苑B区B16号楼删除商品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34份,对应显示换手次数34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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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陵市商品房网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百度能查到么? 为什么不能公示了~~~政府性网站不要没事搞许多新闻,整点干货硬货 |